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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新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1********06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30民初3255号
案号
(2020)赣0730执5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邓新生结欠原告陈慕金钢筋货款124910.95元,被告邓新生自愿在2019年12月15日前付清5万元,在2020年3月15日前付清74910.95元。原告陈慕金表示同意。本院准许。二、原告自愿放弃对被告的利息请求,本院准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18元,由被告邓新生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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