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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肖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1********33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730民初1360号
案号
(2020)赣0730执8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肖荣欠原告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2018年9月3日前的利息为38147.64元,2018年9月4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被告肖荣自愿在2019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所有利息;原告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同意。二、如被告肖荣在2019年12月20日前偿还上述所有借款本息,则被告肖荣可向原告申请贷款利率优惠,原告按总行文件制定的相关标准给予优惠及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三、案件受理费975元,因本案调解结案故减半收取为488元,被告肖荣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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