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842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03民初2323号 |
案号 |
(2020)湘0103执33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由被告湖南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湖南世旺经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141623.8元;二、由被告湖南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湖南世旺经贸有限公司支付财务费(截至2020年3月20日为2267414.59元,此后财务费以12141623.8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息2分计算);三、由被告湖南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湖南世旺经贸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729581元;上述第一至第三项给付义务限被告湖南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四、驳回原告湖南世旺经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11372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686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15500元,共计77364元,由原告湖南世旺经贸有限公司承担364元,被告湖南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77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时间 |
2020-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杭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200184285273W |
登记机关 |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石峰区白石港路1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