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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05********34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0102民初5920号
案号
(2019)辽0102执47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沈阳奢美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哈尔滨银行本金10000000元、贷款罚息891931.25元(暂计至2018年3月15日),并自2018年3月16日期按合同约定计息办法给付至实际结清之日;二、被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丁莉、徐小源对欠款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87,152元,公告费700元由各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9-07-05
发布时间
2019-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辽0102执4754号
立案日期
2019-07-05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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