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句容视伍堂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58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115民初18702号 |
案号 |
(2019)苏0115执2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滕学明欠原告陆琼货款及其它费用合计3277200元,于2019年1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陆琼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二、若被告滕学明未按上述约定支付,原告陆琼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滕学明加付利息(以全部未付款项为基数,自2018年9月20日起,按年利率20%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三、被告句容视伍堂商贸有限公司、朱瑞铭对被告滕学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上海视伍堂超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洪泽分公司、被告上海视伍堂超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20万元范围内对被告滕学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双方确认就本案纠纷已一次性解决,不存在其他争议。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50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1505元,由被告滕学明、朱瑞铭、句容视伍堂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原告已垫付,三被告于2019年1月15日前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1-18 |
发布时间 |
2019-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苏0115执26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18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298705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瑞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83685866607J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句容市华阳镇石狮皮业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