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辽宁深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40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603民初1626号 |
案号 |
(2020)辽0603执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辽宁深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前给付原告丹东英硕建设基础有限公司4563345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4563345元计,从2016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如被告辽宁深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第一项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给付原告丹东英硕建设基础有限公司欠付工程款4563345元及利息,则被告辽宁深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除应偿还原告丹东英硕建设基础有限公司4563345元本金外,利息计算方式变更为以本金4563345元计,从2016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三、原告施工的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43306元,减半收取21653元,由被告辽宁深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若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不交上诉费,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杭宇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600064090260G |
登记机关 |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仪器仪表产业基地中央大道31-1号楼C区050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