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亚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61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202民初130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20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唐山亚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唐山兴发机电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10万元及利息2500元;二、驳回原告唐山兴发机电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50元,由被告唐山亚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时间 |
2020-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000961155734 |
登记机关 |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唐山市路南区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园内北座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