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佳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6********55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025民初2291号 |
案号 |
(2020)豫1025执5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襄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佳佳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代偿款17293.47元、保险费849.26元、违约金2419.03元,共计20561.76元、诉讼费16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襄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