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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路安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9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525民初1745号
案号
(2020)皖1525执4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驳回安徽路安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驳回安徽霍山铜锣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30540元,由安徽路安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安徽霍山铜锣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1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明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001529821701
登记机关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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