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强大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25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0702民初5740号 |
案号 |
(2016)浙0702执50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浙江强大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浙江大昌交通材料有限公司货款345238.59元,款于2016年10月30日前支付货款10万元,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货款10万元,剩余货款于2017年6月30日前付清。二、若被告未按约履行,则原告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执行。本案诉讼费3239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负担。(款于2016年7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6-12-01 |
发布时间 |
2017-10-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金红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4712525868Q |
登记机关 |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永康市浙商回归创业创新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