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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08********07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0511民初1575号
案号
(2017)粤05执17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6)粤0511民初1575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陈建彬付还申请人王斌借款人民币200000元及利息34000元。被执行人刘椿、汕头市锐志广告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7-07-14
发布时间
2017-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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