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海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70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6民初78号 |
案号 |
(2020)皖06执恢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安徽海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姚勇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19年1月30日的利息为729.04万元;之后的利息自2019年1月31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姚勇对安徽海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涉案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有权行使抵押权并以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252元,由被告安徽海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00057006614P |
登记机关 |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龙湖工业园龙旺路1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