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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芝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30********04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725民初255号
案号
(2020)川1725执9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芝华在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所欠原告陈学齐劳务款222000元;二、如被告陈芝华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原告要求被告陈芝华承担逾期的资金利息[从逾期之日(2020年6月30日)起,以未付的劳务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至付清为止];三、原告陈学齐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15元,由被告陈芝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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