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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必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3********09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923刑初97号
案号
(2020)苏0923执9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朱必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3日起至2020年8月2日止。罚金人民币一千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5-12
发布时间
2020-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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