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创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7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18民初2509号 |
案号 |
(2020)苏0118执8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执行(2019)苏0118民初2509号民事调解书条款第一条被申请人南京创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设备租赁费123000元,分21期付清,每期为一个月,自2019年8月起,于每月30日前支付6000元,直至款项全部付清;第二条如被申请人南京创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未足额付款期数累计超过五期,则申请人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租赁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三条如被申请人南京创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未按约偿还上述第一项债务时,被申请人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420元由被申请人共同负担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永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1797114872J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花旗工业园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