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晶瑞半导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92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83民初7963号 |
案号 |
(2020)苏0583执13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晶瑞半导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昆山欣谷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货款205894.4元并支付相应逾期付款利息(以205894.4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748元,保全措施申请费1670元,合计6418元,由被告江苏晶瑞半导体有限公司负担。其中,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合计6418元,本院予以退还,被告江苏晶瑞半导体有限公司应当负担的6418元缴纳至本院(户名:昆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帐号:3225019864360000081112785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营业部)。拒不交纳诉讼费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2-18 |
发布时间 |
2020-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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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阮科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81559251767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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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溧阳市上黄镇工业集中区飞跃路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