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藏南缆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400********8W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藏0103民初1442号 |
案号 |
(2019)藏0103执1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西藏南缆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藏联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1 242 073.6元、违约金372 622.08元,共计1 614 695.6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 332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9666元,由被告西藏南缆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19-02-19 |
发布时间 |
2019-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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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永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000MA6T148W3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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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旁锦地广场1号楼3单元1楼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