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常宁泰森鞋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56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482民初1320号 |
案号 |
(2020)湘0482执恢2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原告常宁泰森鞋业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尹文玉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分别为35680元、35680元、35680元、35680元,四项合计壹拾肆万贰仟柒佰贰拾元(142720元);二、原告常宁泰森鞋业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被告尹文玉2017年9月份工资6389元。本案受理费免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7-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雷益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4823256498953 |
登记机关 |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常宁市宜阳工业走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