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多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6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803民初160号 |
案号 |
(2020)粤0803执6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魏长水、湛江永胜实业有限公司及广东多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原告侯振荣、邓耀良借款本金52726037.01元及从2018年3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魏长水、湛江永胜实业有限公司及广东多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原告侯振荣、邓耀良800000元;逾期未支付,则从逾期之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违约金至付清款项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照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本案受理费309430.18元,申请费5000元,均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时间 |
2020-07-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温道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0551691784W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花园A幢8单元B-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