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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阳昊澜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16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0191民初12563号
案号
(2018)豫0191执65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阳昊澜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朱赛宁偿还借款本金117840元及利息532元,并以借款本金11784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支付原告自2014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河南昊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昊澜置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76元,保全费1314元,共计4790元,由被告安阳昊澜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昊澜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昊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8-08-20
发布时间
2018-11-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阎晓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00551631351W
登记机关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汇处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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