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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付家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3********0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1724民初1591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鲁17民终51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8)鲁1724执12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巨野县人民法院及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履行(2016)鲁1724民初1591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鲁17民终514号民事判决书;即由被执行人刘印平、菏泽市睿鑫服饰有限公司、付家福、杨庆元、孟军生、济南龙典影视广告有限公司、王远牧、山东润春电气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郭秀丽借款19535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5年6月2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和自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13日期间的利息款42933.33元,被执行人刘印平、菏泽市睿鑫服饰有限公司、付家福、杨庆元、孟军生、济南龙典影视广告有限公司、王远牧、山东润春电气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2600元、保全费2000由八被执行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06-15
发布时间
2018-06-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鲁1724执1235号
立案日期
2018-06-15
执行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0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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