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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加优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1023********7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凯民初字第1495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5)凯执字第001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凯里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胡加优、戴爱华于2014年10月1日前支付原告贵州梵净山实业有限公司轮胎货款3万元;于2014年10月24日前支付原告轮胎货款10万元;于2014年11月24日前支付原告轮胎货款6万元;于2014年12月24日前支付原告轮胎货款5万元。二、原告贵州梵净山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加优于2014年1月1日签订的《2014年度轮胎买卖合同》协议解除。案件受理费5740元,减半收取2870元,被告胡加优、戴爱华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凯里市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5-02-12
发布时间
2016-03-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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