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殷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526********08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504民初1012号 |
案号 |
(2020)云2504执9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王云春、殷海燕偿还原告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0000元、利息14778.51元,二项合计134778.51元。此款于2018年5月30日前偿还100000元,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34778.51元。二、由被告殷海燕、王云春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8年4月10日起至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按月利率8.7‰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16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