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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向文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81********88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84民初145号
案号
(2020)豫0184执16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向文浩自愿返还原告彭刘杰货款6万元及利息,定于2020年5月5日前偿还原告货款6万元及利息(以本金6万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分自2018年11月3日起计至实际还清货款之日止)。二、如被告向文浩借款逾期不还,则原告彭刘杰可以对未还款项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被告向文浩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5-15
发布时间
2020-07-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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