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省华康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6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483民初695号 |
案号 |
(2018)赣0483执4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庐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被告江西省华康实业有限公司欠原告江西通达基础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30万元、保证金5万元,二项共计35万元,由被告于2018年4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如被告未按上述期限付款,则应自2018年5月1日起以30万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逾期违约金。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诉讼费8305元,减半收取4152.5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星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8-28 |
发布时间 |
2018-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叶恕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27612687966P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