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通化永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吉05民初36号 |
案号 |
(2019)吉05执2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冯兹群于2018年10月31日前偿还刘惠荣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从2014年8月26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息全部还清时止)。二、通化市亿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通化永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案件受理费40900元(已减半)、保全费5000元,由冯兹群、通化市亿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通化永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9-08-12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冯兹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501782612633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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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通化市滨江东路151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