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萍乡市博华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1147**** |
执行依据文号 |
(湘)劳人仲裁字[2018]251号 |
案号 |
(2019)赣0313执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2015年01月至2017年6月的工资合计人民币柒万捌仟元(78000.00元)。二、被申请人退还收取申请人的培训押金款壹仟元(1000.00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四、电话补助费壹仟捌佰元(180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壹拾壹万零捌佰元(110800)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2-22 |
发布时间 |
2019-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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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向时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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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日星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