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美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8********P32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891民初1092号 |
案号 |
(2020)苏0891执恢6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深圳市美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玉霞经济补偿金19545元、二倍工资28213元、加班工资4000元、失业保险待遇损失19687.5元。二、被告深圳市美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为原告杨玉霞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办理档案及5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三、驳回原告杨玉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四份,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账号:6232636100122211512,收款行地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浦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文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91MA1X19P32U |
登记机关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20楼200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