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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01********204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01民初3120号
案号
(2020)津0101执2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二原告与二被告均同意,二被告于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二原告20000元;二、二原告与二被告均同意,如二被告未按上述履行,二原告有权对未履行的全部欠款及利息(自2014年12月17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以未履行的全部欠款为基数,按照年息6%计算)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别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二被告自愿承担。(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由二被告支付二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1-10
发布时间
2020-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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