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远界电缆电线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11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982民初978号 |
案号 |
(2018)赣0982执13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樟树市丰荣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支行偿付借款本金261万元及截止2017年3月1日的利息416751.25元,并自2017年3月2日起按年利率13.005%计付利息至261万元本金还清之日止;被告江西省瑞强担保有限公司、江西远界电缆电线实业有限公司、朱伟强、熊立荣、蔡华秀、方继武、张鑫、蔡娇阳、聂铁军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01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36014元,由被告樟树市丰荣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瑞强担保有限公司、江西远界电缆电线实业有限公司、朱伟强、熊立荣、蔡华秀、方继武、张鑫、蔡娇阳、聂铁军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12-03 |
发布时间 |
2019-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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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卫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83751126878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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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工业园(祥符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