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谭绍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222********15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722民初396号 |
案号 |
(2020)云0722执4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刘洪涛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谭绍贵、谭晓鑫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268345.21元,利息人民币234849.84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3月26日),合计人民币503195.05元。之后利息按判决确定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