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黎崇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426********03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426民初327号 |
案号 |
(2020)粤1426执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偿还信用卡透支消费计至2019年12月10日日终(信用卡号:6228100226783992)的本金7634.57元、透支利息1029.32元、费用及违约金1183.4元,合计9847.29元,诉讼费25元及执行费由被告承担。以上合计9872.2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