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贝特尔药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74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422民初2807号 |
案号 |
(2019)豫0422执5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河南贝特尔药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30前偿还原告王桂娥借款本金25000元,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王桂娥借款本金75000元,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桂娥借款本金150000元,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王桂娥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全部利息275000元(上述付款时间逾期,原告王桂娥有权对上述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4750元(案件受理费9500元减半收取4750元)、保全费3370元、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2280元三项共计10400元,由被告河南贝特尔药业有限公司承担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向原告王桂娥支付完毕,自支付之日起三日内原告王桂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河南贝特尔药业有限公司土地的财产保全措施。三、被告河南省佳瑞特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12 |
发布时间 |
2019-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0422执55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12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75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宝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23174790999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叶县龚店乡竹园2路与生产路交叉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