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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林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5********006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晋1024民初632号
案号
(2020)晋1024执4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洪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许林芳应归还原告王荷花160000元本金及利息60000元,共计220000元分期还款,从2017年4月份起算每月25日前归还原告4000元至全部清偿为止;若被告许林芳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分期款项,原告可要求被告一次性清偿剩余未付本息。案件受理费46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王荷花负担23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洪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6-03
发布时间
2020-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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