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齐争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5********20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24民初2758号 |
案号 |
(2020)晋1024执4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齐争记于2020年1月14日前归还原告柴石才借款1万元;二、如被告齐争记未按期按额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原告柴石才可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齐争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