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艳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5********206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24民初19号
案号
(2020)晋1024执5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洪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婚生儿子吴梓轩由被告继续抚养,原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被告孩子抚养费67996.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洪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6-03
发布时间
2020-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