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5********11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24民初2768号 |
案号 |
(2020)晋1024执5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成建分期偿还原告焦宁宁借款本金26000元(自2019年12月起,每3个月偿还6000元,至2020年11月30日前全部还清);二、如被告成建未按期按额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原告焦宁宁可就被告剩余未还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50元,减半收取计225元,由被告成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