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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山晨虹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5496****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丰民初字第1120号
案号
(2019)冀02执恢5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唐山晨虹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霸州市胜芳井田木业有限公司货款1 578 628元,并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 008元,减半收取9 504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3-14
发布时间
2019-07-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02执恢551号
立案日期
2019-03-14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9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郑廷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217554961472
登记机关
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唐山丰润区幸福道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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