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牛红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23********16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523民初981号 |
案号 |
(2020)甘0523执2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牛红卫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王碎虎装潢施工款178866元;若被告牛红卫于2019年12月31日前未付清原告王碎虎装潢施工款178866元,则以未支付欠款为基数按每月1.5%的比例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违约金从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及相关法规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如果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3877元,减半收取1939元,由被告牛红卫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