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秦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24********16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0224民初1567号 |
案号 |
(2020)黑0224执恢1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爽、苏艳红欠原告孙玉喜本息合计82000元;二、案件受理费925元,由被告秦爽、苏艳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