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22********36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422刑初83号 |
案号 |
(2020)桂0422执9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黄焕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止。所处罚金,限于本案判决生效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则强制缴纳。)二、被告人黄松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被羁押二日折抵刑期二日,即自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1年2月21日止。所处罚金,限于本案判决生效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则强制缴纳。)三、被告人黄林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被羁押二日折抵刑期二日,即自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1年2月21日止。所处罚金,限于本案判决生效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则强制缴纳。)四、被告人黄燊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被羁押二日折抵刑期二日,即自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1年2月21日止。所处罚金,限于本案判决生效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则强制缴纳。)五、被告人黄焕、黄松、黄林、黄燊退至本院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736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被告人黄焕的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