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蒙均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2********0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2722 民初 1187 号 |
案号 |
(2020)黔2722执2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波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蒙均明尚欠原告覃美欢借款本金八万八千元及利息一万八千元,合计人民币十万零六千元。被告蒙均明自愿于 2019 年12 月 30 日之前偿还原告覃美欢人民币五万元,被告蒙均明自愿3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偿还原告覃美欢人民币五万六千元。案件受理费 900 元,被告蒙均明自愿承担(原告覃美欢已预交,被告蒙均明自愿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给原告覃美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波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2-27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