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维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3********0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422民初1485号 |
案号 |
(2020)桂0422执9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维刚欠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代偿款57053.42元、保险费4014.27元、违约金15000元(违约金计至2020年6月30日止),以上款项被告苏维刚自愿于2020年6月30日前还清;被告苏维刚超过2020年6月30日不还清前述款项的,则以代偿款本金57053.4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至还清本息为止;二、案件受理费2022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1011元(原告已预交),被告苏维刚自愿负担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迳付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