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博思奇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6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626民初4241号 |
案号 |
(2019)豫1626执6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博思奇实业有限公司归还原告郑坤借款本息共计725000元,于调解书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二、双方其他无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被告承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4-08 |
发布时间 |
2019-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1626执65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8 |
执行法院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2500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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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新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00684636869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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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周口市西环城路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