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程国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30********41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128民初1748号 |
案号 |
(2020)赣1128执8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程国林同意偿还原告曹永能借款本金人民币56 000元,此款限于2020年1月30日之前一次性偿还;二、原告曹永能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300元,原告曹永能同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