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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小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30********41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30刑初384号
案号
(2020)赣0730执6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曾小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9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止)。二、责令被告人曾小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卢方寿各项损失9375.59元中的90%,计8438.03元。该款项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付。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卢方寿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09
发布时间
2020-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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