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厦门舫昌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0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厦民初字第382号判决书 |
案号 |
(2014)厦执行字第007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一的财产,执行标的暂计为人民币(币种下同)19008985.74元:其中借款本金16999990.91元及利息、罚息1783591.83元(暂计至2014年3月14日,之后按合同约定的贷款执行利率7.544%的基础上上浮50%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与律师费225403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请求被申请人二、三对上述被申请人一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全部执行费用由三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4-10-15 |
发布时间 |
2014-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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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文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3612007780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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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古安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