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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30********00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30民初300号
案号
(2020)赣0730执6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百翔、陈琴秀所借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贷款本金197030元及合同约定利息被告李百翔、陈琴秀自愿于2019年3月份起清偿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贷款本金3000元以上,贷款全部清偿的最后期限为2020年6月30日;被告赵艳对该笔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被告均表示同意。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572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2286元,被告李百翔、陈琴秀、赵艳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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