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孙树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09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2921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6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塘镇佛姑寺所欠原告周焕华工程款272000元,被告青塘镇佛姑寺自愿在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90000元;在2021年2月10日前偿还90000元;在2022年2月10日前偿还90000元。原告周焕华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被告孙树生自愿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诉案件受理费5410元,因调解减半收取2705元,由被告青塘镇佛姑寺、孙树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