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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21********520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721刑初11号
案号
(2020)湘0721执7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群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二、被告人陈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陈群的刑期即自2020年1月3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被告人陈超的刑期即自2020年8月29日起至2020年1月28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7-03
发布时间
2020-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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